基本信息
标准名称: | 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:显示气体体积含量至100%的II类探测器的性能要求 |
英文名称: | Electrical apparatus for the detection and measurement of flammable gases—Part 4: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for group Ⅱ apparatus indicating a volume fraction up to 100% gas |
中标分类: | 电工 >> 低压电器 >> 防爆电器 |
ICS分类: | 电气工程 >> 特殊工作条件用电气设备 >> 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|
发布部门: |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|
发布日期: | 2008-12-30 |
实施日期: | 2010-01-01 |
首发日期: | 2008-12-30 |
作废日期: | |
主管部门: |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|
提出单位: |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|
归口单位: | 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 9) |
起草单位: | 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等 |
起草人: | 张刚、丁宏军、陈士学、王吉同、王爱中、牛军、李书朝、陈彬 |
出版社: | 中国标准出版社 |
出版日期: | 2010-01-01 |
页数: | 12页 |
计划单号: | 20067294-Q-604 |
适用范围
GB 20936的本部分规定了探测空气中可燃性气体或蒸汽浓度用便携式、可移动式和固定式Ⅱ类探测器的要求。因此,这些探测器或其部件可以安装或使用在潜在爆炸性环境中,易于产生瓦斯的矿井(即Ⅰ类设备)除外。适用于本部分所包含探测器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第1部分的规定。
本部分仅限用于探测可燃性气体或蒸汽浓度与空气的体积比从0%到100%的探测器。
前言
没有内容
目录
前言Ⅲ 1 范围1 2 术语和定义1 3 通用要求1 4 性能要求1 5 现场校准工具4
引用标准
没有内容
所属分类: 电工 低压电器 防爆电器 电气工程 特殊工作条件用电气设备 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